115學年度起微學分課程學分採計規定
【內容】
依115 年01月08日 修頒之國立勤益科技大學微學分課程實施要點:
一、微學分課程得採計為專業選修、一般選修或博雅通識微學分。
二、累計型微學分至多採計(含抵免) 2學分,學生採計(含抵免)於畢業總學分之微學分課程,合計不得超過4學分。
補充說明:微學分成績採計係依照取得成績先後順序,不得挑選登載於成績單之課程。
一、微學分課程得採計為專業選修、一般選修或博雅通識微學分。
二、累計型微學分至多採計(含抵免) 2學分,學生採計(含抵免)於畢業總學分之微學分課程,合計不得超過4學分。
補充說明:微學分成績採計係依照取得成績先後順序,不得挑選登載於成績單之課程。
